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一)双方当事人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出现法律空白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当医患双方就同一纠纷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该如何处理,而出于不同的诉讼请求,医方和患方往往会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这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麻烦,同时也给法官出了一些难题。这时法院面临的情形可能有下面几种:
第一,决定只做医疗事故鉴定;第二,只做医疗过错鉴定;第三,两种鉴定同时进行;第四,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再做医疗过错鉴定。而无论法院作出哪一种决定,都可能会让未被法院认同的鉴定申请一方对将来的鉴定结论产生心理上的不信任或者不服从。
(二)现行“双轨制”导致赔偿“二元化”结构
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式,那么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如果当事人选择的是司法过错鉴定方式,则赔偿标准就应该按照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标准赔偿。两者的赔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差距很大,于是,同一医疗纠纷却得到不同的赔偿数额,导致赔偿“二元化”结构。
(三)存在着公信度问题,有“自我鉴定”之嫌疑
医学会实际上是一个官方色彩很浓的学术组织,是在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通常情况下,医学会的成员也就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医学专家库的成员常常具有双重身份,导致实质上是“自我鉴定”的模式,其公信力较差,也正因如此,司法过错鉴定制度才应运而生。此外,专家鉴定组对鉴定结论实行集体负责制,而集体负责制的根本问题就是无法追究个人的责任,也就出现了在法律上可以追究责任而在实际上并不能追究任何鉴定人的责任的现实状况。综上所述,通过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此问题具备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而也有利于人们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改善。此外,为了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人们也可以及时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更好地处理好相关问题。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一、判定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二、评定方法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


·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为了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医保政策。此政策是惠民的好政策,因此我们要多了解医保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我国地大物博,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医保在各个地方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以下是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2017年起,湖北省城乡参保居民患大病后,再次报销比例不少于55%,比目前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参保者报销额度也调整至一...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3、独立鉴定原则。应以事实为...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在医院或药店看见的医生都是有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进行医疗活动,这是非法行医,严重破坏医疗行业的正常运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如何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