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内容?

在公司日常运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为了企业未来更好的发展,有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股份公司股权的转让行为,对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调整。那么,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都有哪一些呢?请您详见下文中我们为您提供的有关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资料。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解释】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程序的规定。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在股东之间进行,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确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以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多少为标准。这是因为股权转让事宜是基于股东处分其财产权而在股东彼此之间发生的合同性质的问题,而不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内部决策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是每个股东的意愿,而非大股东的意志。是“股东多数决”而非“资本多数决”。这既可以避免因少数股东的反对而否定多数股东的意愿,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障碍、保障股东对其财产处分权的实现。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本条进一步规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即须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这也是本次修改所新增的内容。股权转让需要在欲转让股权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同意对外转让的合意,这种合意的过程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欲出让股权的股东应当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其他股东也应当用书面答复的方式表达意愿。之所以要求采用书面方式:一是便于对股东间是否达成合意进行判断,从而具备证据效力;二是当由于股权出让导致股东身份变化时,也会引起后续的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启动(例如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的注册登记事项、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而这些程序都需要以书面材料作为事实依据。本条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即: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规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策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本条确认了现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包括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和不同意该项转让的股东都有优先购买权。相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而言,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在同等条件下”为限制的。所谓“条件”指股权转让方索取的对价,主要是股权转让的价金,也包括其他的附加条件。只有本公司其他股东购买出售股权的条件低于公司以外的受让人所出条件时,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多个股东同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对此,本条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处所指的“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可以理解为股权转让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份额。本条规定了股东转让股权的一般原则,同时又赋予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的权利,以体现股东的自治权。应当指出,在股东出资分期缴付的情况下,出让股权的股东认缴了出资,但尚未缴足即出让股权的,该股东有义务将出资不足的情况告知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向公司承诺在成为公司股东后承担继续缴资的义务。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内容在上文中您都可以看到了。通过公司法中对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使得公司的股东的股权得到了保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时候,往往遵循的也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即可。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公司法中的表决权也可以认为是股东表决权。是指个人因出资而享有的表决的权力,它是一种固有的权力,能够体现表决人在股东大会的某些观点和意思。接下来跟您讲一讲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以及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改制指的是体制上的一些变化,在改革开放的带动下,许多企业都进行了改制,事实证明,改制还有取得了极大的成效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有许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集体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由股东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已有约62家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设立总规模超过460亿元。这些并购基金的投资多是围绕上市公司相关行业展开,其中大多成立于2014年8月以后。一名熟悉“上市公司+PE”模式的PE...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很多普通员工会将公司法人和股东笼统的概括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更有甚者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都是属于权力的最高层,在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都难以区分清楚的情形之下,更不要说是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了,本身股东和公司法人所承担的角色就有很大的差异。 一、公司法人和...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如果是上市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股东股份进...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而且有的公司注册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当然,办理公司注册是需要时间和流程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货币很快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