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婚内约定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相对于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故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共同赠与子女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综上,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情形有上面的三种,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一般很难撤销,因为它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道德方面的保护。所以,在签订离婚房产赠与合同的时候,需慎重而为之。若想再咨询一些有关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湛江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当然签订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但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部分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金低于市场价 当租金明显低于市...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


·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盲目跟风,目前一种购房歪招开始流行,那就是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等政策改变或者符合购房条件之后再办理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所以风险系数也大。那到底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存在于各方面,不仅是在交易时法律存在的漏洞的问题,还有后期在所有权维护方面的相关问题,这就会牵扯到相互双方的权益。如果,买家想要再次进行交易,其中所涉及的法律上相关程序就会复杂化并且难以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夫妻双方房产涉及赠与、分割、归属这几项,出现纠纷时应参照法规进行判定。一般由法院进行纠纷的处理。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
      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 一、老人遗嘱房产给孙子怎么写才有效? 老人立遗嘱的方式不同,生效条件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