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过了诉讼时效就没有胜诉权了,对方就会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欠条起诉有效期也就是欠条起诉的诉讼时效,那么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条起诉有效期是多久?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二、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款协议,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区别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3年。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3年。欠条的起诉有效期是三年,注明了还款日期从还款开始之日起算,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从出具欠条第二天其开始计算,所以,若发生不还款的现象,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若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
    合同签订前补充条款有效吗签订合同前签订的协议,如果与合同没有冲突,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是在合同签订前签订的,不属于补充协议。二、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诉状可以直接起诉吗?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诉状可以直接起诉吗?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提交民事诉讼状以及有关借款的证据就可以。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1、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吗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吗 生活中难免会和亲戚朋友之间有债务往来,借钱给别人自己就是债权人,借钱的人就是我们说的债务人,债权人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是一种权利,权利人是可以对其进行处分的,其中转让债权则最为常见。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一、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毛则相当于年利率120%,这是远远高出银行贷款利率的。那么,在这种利率下,高利贷利息怎么算呢?通常,...


·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不去,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言辞,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想要知道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权的含义是什么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


·借条写了借款用途能告诈骗吗?
    借条写了借款用途能告诈骗吗?写了借款协议与能不能告对方诈骗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如果签订的借款协议是虚假的,就可以告对方诈骗,关系是看对方的主观目的而确定是否能告对方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拆分形式包括哪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形式包括可交换债券(可以转换为除发行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强制转换证券(一种短期证券,通常收益率很高,在到期日根据当日的股票价格被强制转换为公司股票)。从发行者的角度看,用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主要优势在于可以减少利息费用,但如果债券被转换,公司股东的股权将被稀释。从定价的角度看,可转换债...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