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见过合同范本,签订时都很担心会不会损害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的您带来了一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一方执行 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乙方(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其实,无论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约定工资福利等事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使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正常进行,从而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质量。建筑工程任何一个步骤、部分的质量不合格都会影响日常的使用,还会导致事故。特别是水泥混凝土,它是大部分建筑工程都需要使用的材料。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是什么?以下是水泥混凝土部分验收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混凝土验收标准 一般有以...


·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实物能代替工资吗
    用人单位要按照约定,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足额的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工资拖欠。而除此之外,有的单位还会以实物代替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单位是否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用实物代替工资吗?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针对这种情况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死亡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然后这个团队负责工程建设里面大大小小的活儿。有承包的工程队,自然也就有发包的人,这个发包的人其实也就相当于工程队的雇主,工程建设的质量好坏自然也跟发包人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发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有什么作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发包人义务。 一、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一个...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为了防止施工单位对原材料的使用偷工减料,制定工程质量这一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材料严格把控,因为工程质量的好坏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如何避免质量缺陷? 质量是工程永恒的生命,好的质量是元管理者设立相关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然后由各单位共同协作所干出来的。在工程完工时相关技术人员会对质量进军检测,只有达到标准后才能竣工。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各项保养公路政策,但不少朋友依旧不知道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就是指产品建成后的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