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在不断提高,公民的收入也普遍的提高了不少,很多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车,但是交通事故也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起交通安全。那么,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的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会为您仔细讲解一下。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关于羁押时限问题办理醉驾案件首先碰到的问题,恐怕是羁押时限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更喜欢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些措施都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超期羁押。例如,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对于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案件,只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这种只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是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既然不符合逮捕条件,就不应当存在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而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可能。不过,这样一来可就苦了公安机关,因为不能提请批准逮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三天以内必须放人,而这短短的三天是不可能走完从侦查到起诉到一审宣判的程序的。因此,严格依法的做法,就是拘留之后马上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可是,办理这些手续太麻烦,并且不能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因为以中国人目前的素质,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一放之后就逃之夭夭,再想要在全国范围内发布通缉令(T56、57:由于其违反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规定而可以被逮捕)将其缉拿归案(T123:只有对于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发布通缉令),可就太麻烦了,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抓得到,如果抓不到,则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故权衡利弊,公安机关还是愿意将犯罪嫌疑人一直关押到一审宣判为止。这样,就必须想办法突破只能拘留三天的规定。那么,如何突破呢?还得从第69条的规定入手。从该条规定来看,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人不可以“认为需要逮捕”而提请批准逮捕,也没有明文规定什么才叫“特殊情况”,更没有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于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必须立即或当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只要公、检配合,就可以成功地将拘留期限延长至14天。即,公安机关可以在拘留后的第7天才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可以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第7天才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2、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算法举例:5月1号早上9点拘留一醉酒驾驶者,从2号起算7天,在8号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从9号起算7天,在15号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15号当天必须放人,这样,实际拘留了将近15天。这还仅仅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手段。如果再加上《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留置一至两天(对于有作案嫌疑者可带回公安机关盘问一至两天),总共有17天的羁押期限,(即,先留置两天,再办理拘留手续),估计在检察院和法院的配合下,是能顺利走完一审程序的。等到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或拘役或缓刑,都不再需要刑事强制措施了,也就不存在超期羁押问题了。(二)、关于取证问题将醉酒驾驶从行政处罚“升格”为刑事处罚后,对公安机关的取证要求更高了,要求其取据程序更加严谨和规范。对此,应注意如下问题:1、及时拍照固定证据。即将车拦下之后,立即拍照固定驾驶者(坐在驾驶位上开车者),以防止驾驶者被查处之后耍赖,拒不承认自己是驾驶者;对于面临检查而弃车逃跑者,更要注意拍照固定证据。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进行录音录像,以将醉酒者的醉酒丑态摄录下来。这种证据在法庭上一播,他怎么耍赖都没用。2、在抽取驾驶者血样之后,一定要让其在样本上签名并当场封存,以防止其拒不承认送检样本是自己的。3、对于呼气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最好能够当场检测。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快送检以免酒精挥发导致检测失真。在送检之前,应注意对送检样本严格密封或者采取其他技术手段以防止酒精挥发。4、最好有两名警察或者有其他见证人在场,这些警察和见证人都应当在相应笔录上签名确认。如果现场只有一名警察而无其他人,则证据的效力是值得怀疑的,除非有录音带录像证据。5、在两名警察和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让醉酒者做人体平衡试验,同样可注意做好录像,这样,可以从实质上证明醉酒者确实是喝醉了,确实是醉酒驾驶,以防辩护人根据实质观点来为被告人辩护。因为呼气中或者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标准只是一个形式标准,在行政法上可以,但是在刑法上却站不住脚,如果行为人明明没有喝醉,你偏要说他醉了,就有指鹿为马之嫌。很多人都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醉驾不会发生什么问题。经过上文中我们的讲解,您应该清楚醉驾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我们奉劝您,为了自己的生命,为了自己的家人,也为了社会,还是要禁止醉驾。如果您对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上网找相关律师。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房款。当然,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一般在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是交易真正完成。而现实中,要是卖方延期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违约,自然购房人迟延付款,也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购房人迟延付款的后果是什么 购房人迟延付款,是指购房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对于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一直很大,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明确醉驾入刑。那么,醉驾183毫升酒精含量的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醉驾183毫升酒精含量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


·交通事故撞了人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撞了人赔偿多少钱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土地征收税的相关法律1、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应当是因政府行为而进行的政策性搬迁,因企业...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一、城管执法车喝酒算不算醉驾? 城管执法车驾驶人员喝酒开车的情况下,也算醉驾行为,执法人员更应当加重判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