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我们在找工作时总会考虑到这家公司是否正规是否工资有法律的保障,那么就想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往往都不曾注意这些,但是了解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对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有必要帮助。那么长春市劳动合同书怎样写呢?

长春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址

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社区(村)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工作即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部门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可另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进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 。

四、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元/月或按执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乙方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特殊劳动保护。

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经济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甲、乙方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另附):

2、劳动合同附件如下(可另附):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综上而言,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在法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中有所调整和结合,当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看相关法律提到的事项,切勿在违背法律原则上作出损害企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此长春市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可以仅供您参考,各企业应视情况而定。对于该项合同不清楚的可以向律师进行了解。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当代社会,建筑工程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程的类型,当然建筑工程的话是有一定的保质期的,也就是质量的保证期限,其实您都特别想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但是不能够违背强制性法律。 二、...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职业选择。当一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意味着新的人生选择机会到来。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需不需要提前通知?我们告诉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办完相关手续即可。下面我们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有哪些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3...


·2023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