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熟悉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长期临时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 原则 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 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

2、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企划部负责发放上岗证,临时工无证不得上岗。

(二)集中性安全培训每半年一次,由企划部、安保部、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三)集中性厂情教育每年度一次,由企划部和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四)生产淡季对临时工进行综合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情教育、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由企划部、综合部、用工部门等共同负责。

五、临时工公共守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厂内各种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要求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

(三)不迟到、不早退,有病请假,严禁旷工。

(四)服从工段长、带班长的指挥。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六)爱护公物,不损坏厂内一草一木。

(七)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八)熟悉本工种岗位职责。

(九)严格按照操作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工作。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食堂就餐,对随意拖延时间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十一)严禁酒后上班。

(十二)严禁在厂内惹事生非、打架斗殴。

六、临时工的晋级及待遇

根据所从事工种和技术要求的不同,临时工主要分为分选用工、加工用工和质检用工三部分,分别加以规定。 加工工段用工 加工工段用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辅助工——管理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掌握岗位的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

(5)本岗位管理人员推荐,加工工段长审批。

2、合格工——熟练工

(1)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2)了解车间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艺指标、作业指导书。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

(4)岗位测评达到85分(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

(5)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可优先晋级。

(6)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7)直接主管推荐并报部室考核、评审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熟练工——辅助工

(1)在熟练工的岗位上满1年。

(2)能够在掌握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独立操作设备,并且各项工艺指标合格。

(3)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4)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4、辅助工——管理工

(1)在辅助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初级工证件。

(4)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岗位降级

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班组长评价和工段长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工8元/天。

(2)合格工9—11元/天,根据岗位不同设置工资。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3)熟练工12--13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4)辅助工15--18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标准。

(2)辅助工、管理工享长期工的工作餐标准。

4、学习培训权利 临时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对于表现突出的或有潜质的可以安排外出参观学习,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取得证书者,可以优先晋级。

5、其他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分选工、烟叶检验工 分选工、检验工属技术工种,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期三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选技能或检测技术。

(5)分选试用工、检测工优先从加工工段择优选拔。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2、合格工—初级工

(1)了解并掌握烟叶的基本知识或质检知识。

(2)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85分以上。

(3)分选工段或质检部门推荐,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4)通过初级工鉴定,获得初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初级工—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证书。

(2)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4)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中级工鉴定。

(5)通过中级工鉴定,获得中级工证书。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中级工—高级工(1)取得中级工证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5分以上。

(3)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高级工鉴定。

(4)通过高级工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技能降级

根据各人的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和直接主管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

(1)根据分选工、检验工技能的高低,相应调整工资待遇:试用工10元/天,合格工11--13元/天,初级工14--18元/天,中级工20--25元/天,高级工另行聘用。

(2)无分选任务时安排参加车间生产或其它工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合格工10元/天,初级工12元/天,中级工15元/天,高级工20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培训期间工资减半执行。

(3)非生产期间,享受固定补贴,合格工30元/月,初级工60元/月,中级工200元/月,但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待遇。

(2)高级工享受长期工工作餐待遇。

4、其它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待遇。

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的福利是一样的,享有同工同酬,享有休假日。但是实际中临时工则存在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很多。如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因为对于工程质量,相关单位会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和我们自己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各单位在进行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谨慎的。以下是对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一、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1)...


·有网友咨询律图,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的公司已经好几个月不发工资了,应该怎么样维权呢?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我们提醒您,首先一定要弄清楚多久不发工资才可以算作拖欠工资,然后再就拖欠工资进行维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多久不发工资可以算作拖欠工资呢? ?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


·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下社会,各种工伤事故经常会发生。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难免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而,不同等级的工伤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对应不同。那么,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一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往往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的,但此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那在单位申请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一、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应该同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里面写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等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会协商是否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话,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 煤矿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好的技术不仅是对产业收益的保障,更是对于劳动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那么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将带你来了解相关规定对于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一、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1、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分小班验收、...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
    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费一般要多少钱?工伤认定是不需要收费的,如果是认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是需要缴纳鉴定费的,但是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