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话,提起行政复议之前必须要知道,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专利行政复议的提起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

(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3)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例如对于驳回决定则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4)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

申请复议应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

(2)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3)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书或者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具授权委托书。

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专利行政复议的受理国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下处理:

(1)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2)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

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依照《行政复议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

(1)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

原则上,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停止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及第三人。

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有关部门进行补正;

(3)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决定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撤销的,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⑥出现相反证据,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合理的。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作出后,法律事务处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后续程序的书面建议。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律事务处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该赔偿请求进行审理,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复议决定中一并对赔偿请求做出决定。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Et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H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规程》重申了上述规定。

(2)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H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④被申请人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4、专利行政复议后的程序

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不管是原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后来的复议决定,其做出机关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法治国家要求对所有具体行政行为都应该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所以,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不提起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惟在专利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和原先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同一,所以无论复议决定维持还是改变了原先的具体行政行为,都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相应地,此类案件一审均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上诉一次。

至于第二类专利行政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Et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El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以行政复议是否改变原行政行为而定,如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原作出行政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为被告,如行政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类行政诉讼案件,其管辖法院不似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所引发的专利行政诉讼那么集中。视具体情况而定,一审管辖法院既可能是基层人民法院,也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且往往分布在全国各地。

您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来,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虽然从表面上来看仅仅就包括四个步骤,分别是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然后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等相关流程。但实际上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要聘请一个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因为关于专利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多的,可能我国普通公民涉及到行政复议当中,对专业知识不太了解的话,就不利于自己维权。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不管是文字作品,还是音乐作品、美术作品,从作品创作之日起,作者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那么您知道其中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著作人身权包括如下内容: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至于公众是否知悉或关注被发表的作品...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法律中规定,专利权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的,那么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就是从被授予了专利权开始呢?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


·处置质押的专利有什么途径?
     很多人如果手上享有专利却资金苦难的话可以将自己合法的专利进行质押,然后在进行融资,对于质押专利权就是将专利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处置质押的专利有什么途径?对于质押的专利处理方式可以进行再出手,或者是利用专利进行商业活动,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全面了解。 专利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中赔偿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中赔偿是怎么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商标是消费者确定商品品牌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商标关系到消费者如何找到该商品的问题,所以,现在的企业都已经认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尤其是著名商标的认定关系到消费者对于商品的品质的理解。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都会进行著名商标的申请。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如下所述。 一、著名商标复审 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商标复审申请,必须...


·未续展的商标多久能注册?
    未续展的商标多久能注册?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


·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申请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申请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我国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实践中,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在内的作品都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但也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到底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