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费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部分员工在发生工伤以后,会直接从一开始进行工伤认定期间就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或者从后期的工伤鉴定开始聘请律师,而且本身我们也建议您,工伤的维权最好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因为可能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的费用,绝对是高于聘请律师的费用的。对于泰安工伤的员工来说,想必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费用?

一、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费用?

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

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收费1500—3000元; 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 收费1500—3000元;

4、代理工伤诉讼

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

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

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 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6、代理工伤调解

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二、律师的收费标准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①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③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④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⑤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⑥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其实就算是在泰安,也不可能说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就都是一样的。所以,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费用并不能给出一个标准统一的答案,而且本身律师就要结合案情的难易程度,和所涉及的工伤赔偿的款项来收费的。既然决定要聘请律师做工伤伤残鉴定的话,肯定后期的工伤索赔也要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所以您当面的咨询律师是最好的。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劳动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诉讼当事人要怎么举证 诉讼当...


·《劳动工伤赔偿法》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工伤赔偿法》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周末双休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周末双休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周末必须双休,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因为施工环境相对复杂,稍不注意便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向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生产人员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就变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以及如何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途径?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途径?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并且是被处罚的,下文便是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的介绍。 一、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主要有哪些?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 (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