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未婚生子或者是超生的夫妻来说,违规生育都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因为这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保护,虽然说您对社会抚养费都很熟悉了,但是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您可能是一知半解,那么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由于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而其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

(二)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各地会在自己的政府网上有具体征收标准

其实我们能了解到的是,首先社会抚养费不是属于行政处罚的犯愁所以不受所谓的两年时效的限制,其次对于违规生育有关的部门还会调查取证,之后才会对抚养费具体的数目做出标准,然后再通知去缴纳。


·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未婚男女的婚前财产来讲,在作出了约定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之后,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公证,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有公证的必要。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离婚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没有婚姻基础的婚姻最终也只能以离婚收场。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件牵涉到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依据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 一、法律上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从当地的发展水平、小孩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等综合衡量。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义务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婚姻关系无法挽回的父母来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更好地尽到对孩子的责任义务。对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来说,应及时足额给付扶养费。 对有固定收...


·中国2023彩礼钱
    中国彩礼钱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


·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
    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 一、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二、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管辖地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