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赔偿,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1、物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如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

3、受害人无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要件,即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必须没有主观过错。

4、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

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离婚赔偿必须是在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直接导致离婚这一最终后果,才能实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所谓直接因果关系,是这些损害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所提出的离婚理由。比如受害人以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在审理中若查明“感情不合”实际上是另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等因素所致,就应当适用离婚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并不是每个离婚当事人都知晓离婚赔偿的法定事由的,只要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就应予查明并做出相应裁判”。

6、符合法定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导致离婚的四种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才可提起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提出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出轨符合法定应当离婚的条件,而且过错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多少则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且无过错方在提出赔偿的时候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所以,有什么不明白之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4] 附随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附随义务是...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
    一般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都会规定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么,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或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这几年,我们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错案得到了纠正,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侵权的公民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在离婚十年以后已经完全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时候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时候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案件。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


·夫妻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夫妻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 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 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