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人是一般主体,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我国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应该如何正确认定单位受贿罪?(一)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三)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四)主观方面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单位中某个人的意志。另外,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定依单位受贿罪罪名确定。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已经知道什么叫单位受贿罪了吧。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受贿罪必须要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这也是区分单位受贿罪的罪与非罪的标准。如果单位受贿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就不能以单位受贿罪来定罪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


·法律规定贩毒多少克判刑?
    法律规定贩毒多少克判刑? 您都知道贩毒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贩毒多少克判刑 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制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以刑事处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没收财产。下面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贩毒量刑法律规定。 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亲属之间故意伤害罪要被判刑吗
    亲属之间故意伤害罪要被判刑吗?亲属之间故意伤害罪也依然要被判刑,如果取得了亲人的谅解的话,在量刑的时候可以从轻处罚,因为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除非给对方造成的伤情程度是轻伤,那么经过调解,也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父母享有抚养我们的权利,也履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也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层面上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所以我们无论作为父母还是作为子女都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不然的话我们就触犯法律,被定为遗弃罪。那么,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


·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如果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申诉,但此时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决定的机构提出,同时刑事案件申诉主体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了的。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


·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通常表现为打群架的形式,一般是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分子进行处罚。而在量刑处罚之前需要先知道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


·犯罪分子电信诈骗多久判决?
    犯罪分子电信诈骗多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