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义务和责任,这既是最基本的人伦道德规范,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如何抚养的问题,要么双方达成协议,要么由法院判决,但最后结果一般是孩子随夫妻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时是否可以协议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时间,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在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再请求法院判决,因此,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的,即可按协议执行,但子女仍可以在今后向任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


·非婚生子女监护权是怎样规定的(一)非婚生子女监护
    非婚生子女监护权是怎样规定的(一)非婚生子女监护问题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问题更为复杂。由于非婚生子女生父母婚姻关系的欠缺,其父母共同行使监护权十分困难。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之监护人成为法律运用监护制度、保护非婚生子女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前提。同时由于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间亲子关系的建立依赖于生父母身份的确认,因此立法必须对已确认生父母身份的非婚生子女监护人采取必要的政...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肯定是要比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多,同时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


·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法有哪些?
    父母对自己的小孩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即使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的责任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的。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父母有一方拒付小孩的抚养费,则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他索要这笔费用。那么,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法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小孩子抚养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做好约定。而对抚养权有争议爹双方,一般会通过诉讼方式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很多的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 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因为一方出轨、家暴等过错而离婚的案例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也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过错方一定的惩罚,保证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


·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虽然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夫妻去法院打官司,但也不能轻视,毕竟处理的都是自己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在离婚之后受到损害。并且协议离婚也是会产生法律风险的,不过您知道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患。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重婚案,应当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