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

网络诈骗销赃罪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这个罪名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网络诈骗,二是销赃。该犯人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把诈骗得来的赃物拿去销赃,导致受害者无法拿回本是属于自己的物品。那么,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

1、在我国,指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出售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低价收买归己,或低价收买后高价卖出从中渔利,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明知”是构成本罪的的基本要素。因此,搞清“明知”的具体含义,对及时揭露和打击犯罪分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3、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犯罪数额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有多次犯罪记录,累计数额3 000元以上不满6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这些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所有犯罪金额的累计数额6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这些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赃物的累计数额 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所获得的赃物2万元或者销售赃物的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6、升格为拘役刑的情况

(1)犯罪销赃次数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

(2)未全部退赃的;

(3)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二、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做

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网页等,打印好,提供书面文件),到网监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案(最好是区一级公安部门,派出所基本无相应警种),立案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侦查和处理。

2、披露经过。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等专业网站,作为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不是国家执法机关,没有执法权,仅能起到信息披露的作用,即通过发布您的投诉信息,帮助更多的网友避免上当。投诉信息可以教育消费者,起到事先警示预防的作用,所以您在这类网站发布投诉信息对广大网友是有价值的。

3、寻找同案受害者。因为网络欺诈多为小额交易,且涉及众多执法部门(公安、工商、电信管理局等)和业务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企业、电信、互联网服务商等),又加之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破案成本高,解决难度较大,建议网友通过寻找相同境遇者,采取集体报案的形式,能够引起警方重视,解决成本也低。

4、在线报案。公安部网络警察的在线举报网站 //110报警.tk

犯罪数额总共有多少。现阶段,诈骗犯不仅把犯罪之手伸向年轻人,还伸向了老人和小孩这类群体,因为老人和小孩容易受诱惑,也鲜有反抗能力。所以在前期阶段,如何预防网络诈骗就尤为重要,预防工作做到位了,被骗的几率也就降低了。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人员,仍然要服从征召,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更负有保家卫国、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片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构成特体 1、罪体 ...


·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长,人们对于法律的人认识是比较多的,因此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侵权行为就要及时的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犯罪分子就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


·司法拘留最长时间多久?
     一、司法拘留最长时间多久?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3、举个例子说明:某人被行政拘留1天,下午6点进去,那么过了12点就可以释放;某人被刑事拘留1天,下午6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6点释放二、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
    众所周知,毒品是害人害己的,其危害之大,毒品犯罪分子更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国家对毒品犯罪分子更是零容忍,而总是有些人铤而走险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从而从中获取利益。对此,国家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1、《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心理,有些时候认为自己可能喝一两口酒,并达不到酒驾或者是醉驾的标准。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排查工作当中也是通过酒精测量仪来对司机的酒精度进行测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醉驾酒精度多少? 一、在我国规定醉驾酒精度多少?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的法律规定 很多刑事案件都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审理结束之后会有一个判决书,其记载了关于案件中当事人应有的处罚等内容,刑在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争议的,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案件的申诉权。申诉刑事案件是有一个复查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复查期限怎么确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复查规定》中明确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