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起诉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第二次的起诉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法院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其他

若第一次起诉后,法院进行审查,开庭审判,最后出具了判决书,那么第二次起诉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交第一次的判决书。

原告在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时,仍应按照一审的程序进行,应当分析第一次未获离婚判决的原因,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婚姻关系的两人感情破裂。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一、如果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从法律角度看,撤销婚姻不算离婚。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婚姻撤销的原因发生在结婚之时或者之前。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提出,而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只能是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即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离婚不受时间限制,在婚姻关系存...


·探望权如何实现?
    1、 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要求探望子女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国婚姻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却会遇到许多问题,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 探望权就其性质而言,是亲权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它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定的权利,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及财...


·强奸未成年少女该如何量刑处罚
    强奸未成年少女该如何量刑处罚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已经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因此现在有强奸幼女的行为,其实都是按照强奸罪来定罪处罚的。而现实中,我国一直都未成年人都是加强了保护的,那要是强奸未成年少女的话,此时该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未成年少女该如何量刑处罚 涉嫌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强...


·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小,双方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一方决定起诉的,应该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法院提出。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发起,这样可以节约一笔律师费,这样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写诉讼离婚的书写格式过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 离婚起诉书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先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可以到国外查询对方的婚姻登记情况,拿到对方的结婚证或是相关婚姻效力证明后,经国...


·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
    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可以说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很多,而此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那究竟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
    一、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子的话,那么就属于赠与,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


·我们经常会听说甚至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
    我们经常会听说甚至可能会遇到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在所有的离婚原因中最常出现的就是因夫妻两个人中任意一个和别人在一起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犯错误的那一方可能就会因为生气而让犯错的那个人净身出户,并且也不能再做孩子的法定抚养人。犯错误的那个人也许会选择接受这个惩罚。净身出户,是指两个人如果离婚了,会把他们之前所共同拥有的所有的东西分给他们,如果有一个人因为一些原因什么都没有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