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盗窃罪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管是对这样的犯罪进行处罚,此时都是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也就是需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从而确定量刑幅度,最终对犯罪之人做出处罚。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同,那其中2017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⒉全部退赃、退赔的;⒊主动投案的;⒋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⒌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上文,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了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其中犯罪情节、数额不同,那么就会导致最终做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另外,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之前,需要先做出充分的认定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定错罪的情况。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以获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实施的使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监护人身边的行为,由于其性质是比较严重的,故而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会构成拐卖儿童罪,此时会受到较重的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这里的“首要分子”不属于身份。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包括妇...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


·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判缓刑还会拘役么
    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判缓刑还会拘役么?缓刑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就需要执行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


·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已经出现很多种非法集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观念,但是随着集资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集资情况也出现了问题,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非法集资。严重的危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先刑后民的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先刑后民 律师提醒,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通常以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


·抢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
    作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普通人,您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抢东西,有时会被认定为抢夺罪,但有时又会被认定为抢夺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些方面 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


·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会判多久?
    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会判多久?生产有毒食品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
    一、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出方式不同:检察建议,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机关即检察机关没有审级限制,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被监督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是“以上抗下”模式。基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经过等层级审批与流转才能实现检察监督作用。2.审查期限不同:检察建议的审查期限,人...


·关于虚假诈骗罪该怎么界定
    世界上很多人都想走捷径,但大多数人都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期出现了很多的网络诈骗案,稀奇古怪什么都有。那么关于虚假诈骗罪的界定和惩罚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关于诈骗罪的具体判定。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别如下:(一)犯罪客体不同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客体,可以是简单客体,也可以是复杂客体。而虚假广告罪的客体为广告管理秩序和商品交换中...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