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夫妻财产、尤其是房产的权属认定和离婚分割规定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女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是极大的不公,男方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大多是父母出资或支付首付,女方没有参与权属份额的依据,有的男方还会在购房时加上父母的名字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呢?一、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关于赠与,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增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2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近期由于公证费下调,赠与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赠予手续:(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综上所述,关于买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办理的问题,如果是在购房签订合同时需要加上父母的名字,直接添加购房人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房产证上增加父母的名字就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是选择赠与更名的方式,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并缴纳契税等费用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至房产中心办理,如果是按揭或抵押房产则不能进行更名。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农村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有些法院就承认它的效力,而有些法院则会否认它的效力。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农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理由是: 1、民法典将合同无效的标准限制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判决认定...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更是明确说明买方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约定,将户口迁出并将自己户口迁入的,法院可以告知该当...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对未取得房产证时,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对于,离...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死者全部拥有产权,如果是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若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或...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从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既是滋生美好的爱情的温床,也是毁灭爱情的坟墓。很多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满目春色,幸福快乐,也有很多人不得不黯然神伤,惨淡收场,走向离婚。婚姻是具有双面性的,你无法驾驭它,就只能被毁灭。那么,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