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1、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2、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是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结婚前共同买房,并在房产证上登记两人名字,用各种的收入偿还贷款,则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购买,或者父母为一方购买,则应该算作个人婚前财产。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看自己是否有资格购买。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会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与否,来认定双方的合同效力问题。 此前,根据较高...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一、 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买房定金2万违约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可以获得4万的赔偿,购房方违约是无法获得定金返还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但2万定金是否超出超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言。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如果没超出百分之二十,则对方返还四万。二、定...


·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有什么权利?
     现实生活中,随着房价的涨高,一些人难以全款购买房产,因此需要像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时候需要提交房产的他项权证以防止贷款人难以偿清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拥有什么权利呢?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办理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房子的产权所属是关键 买房子一定要看土地以及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明确,有没有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好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还需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是否与售房者的姓名相符,有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或者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买的房子的属性,弄明白房屋性质是属于商品房、集资房还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性质。若是属于集资房那么还需要...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无效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如下列可以撤销的情形。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导致合同无...


·房产继承第一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