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与行政拘留相比,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即使被采取此措施,也不一定会留下案底。那么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相信很多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5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之所以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是因为方便公安机关的侦查,便于案件的查清。但如果,经过侦查确认被拘留的人却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是会被判刑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判处缓刑最少是多少年?
    判处缓刑最少是多少年?判处缓刑最少能判两个月。《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但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的考验期限之内,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是若在考验期之内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


·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说起伪证罪,这是存在于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只能出现在刑事诉讼中才能被称为伪证罪。既然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那么当然也就有人来实施,究竟伪证罪主体有几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笔者认为,刑法对伪证罪主体范...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分别如何处罚
    严格来讲,保险诈骗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由于其重要性,法律单独将保险诈骗行为规定为一罪。而与诈骗罪相比,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处罚。那么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处罚分别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保险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 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


·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般来说,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会伴随着某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若该受到侵害的主体,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的请求,且司法机关经过核实,确定责任主体之后,会判处其被拘留,根据规定,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一、行政处罚打架斗殴拘留几天?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哪些罪犯可以减刑
    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这些都是有利于犯罪分子的制度,同时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当然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要求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才行。而其中减刑可以实际的减少坐牢的时间,那么一般来说减刑可以减好多年呢?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一、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


·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解释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