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这里孩子的年龄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影响,那通常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

特殊情况,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判给父亲: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父母双方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可以优先考虑的情况: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的问题时,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也非常重要。孩子想跟其中一方生活对于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有很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常孩子在2-8周岁的,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适当的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看他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当然,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标准还是从孩子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要想争取抚养权自然就要提供有利证据才行,这样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关于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个人股份分红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情况按照夫妻财产共同所有。 我国民法典对夫妻之间婚内财产的分配约定是给予自由选择权利的,可以...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


·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过程中,如果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到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侵害,无论该机关的错误与否,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事由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例里面经常会发生错误逮捕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是错误逮捕? 错误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当逮捕而逮捕、违反法定程序逮捕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逮捕是指没有犯罪...


·对于第三者插足算重婚吗?
    对于第三者插足算重婚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不一定有第三者就是属于重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没离婚和第三者同居算不算重婚罪,主要看同居行为是...


·父母未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未婚的情况下生下的小孩,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保护的,毕竟此时孩子无辜,不能因为父母的关系造成子女利益的损害。因此,要是在父母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的。那此时未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


·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的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就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该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对离婚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少不了需要进行举证。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要提出来了那就可以获得赔偿。既然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也是侵权诉讼的...


·夫妻俩离婚户口本能分开吗
    可以,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