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存在问题的工程就象是随时可能爆炸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用利益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单位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那么,工程质量怎么验收呢?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

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

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

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

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

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

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

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三、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四、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

五、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

六、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督报告出具后十五天内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质量怎么验收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竣工后应有的档案和管理资料、质量评估报告、规划、消防、安监等部门的验收证明书等材料齐全,建设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合同执行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由质监站最后出具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工程本案。




·自己可以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1、清算组备案。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公司手续比较繁琐,主要有几个方面:1、公司负责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3、登报45日后到工商局领取表格。4、到国税领取注销表格,按税务要求填写、盖章、签字、缴销、补税等,...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拖欠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目前仍然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因此走上极端道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因为社保也是一样的交纳。...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


·劳动法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意外总是不经意的围绕在我们身边,可是一旦意外发生我们也要知道它可以关乎到我们和家庭自身的利益,在家人突发情况时,我们一定要知道劳动法规定的丧假是几天,这样我们也可以很好的安排之后的事宜,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 一、丧假直系亲属包括哪些呢?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


·一、调阅人事档案中的解除劳动合同在里面吗?
    一、调阅人事档案中的解除劳动合同在里面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外你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好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你没有以上情况,你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法治天地劳动合同法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治天地劳动合同法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