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的改动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最新政策文件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征收对象”和“税率”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自1月14日起施行。

(一)试点区域

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包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征收对象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三)纳税人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四)税率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五)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二、重庆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到底有哪些呢?政策出台以后,重庆市的地税局就发布了公告,房产税的征收区域一般是主城九区,对于一些已经经过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但是还没有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相关的措施。一般是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还需要提请阻止出境、媒体的曝光、交易的限制、银行的扣款等相关的措施来追缴税款,并且还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方面的责任。

(一)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根据重庆的地税局方面介绍,目前共有三类住房需要申报缴纳相关的房产税,第一类就是一些是个人拥有的独栋的商品住宅,同时也是指一些独立、单栋同时还与相邻房屋没有共墙、无连接的成套的住宅。第二类就是一些二套房,一般是指在重庆市没有户籍、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的住房。第三类就是一些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一般就是指建筑面积交易的单价达到上两年的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的建筑面积均价是2倍(含)以上的住房。上述的住房都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根据介绍,目前重庆市的高档商品住宅的房产税起征点已经达到了13192元(均价一般是6596元/平方米的2倍)。就是说,如果是今年在重庆新买的住宅,那么建筑的面积单价应该要在13192元/平方米以上,这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

(二)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注意事项

那么,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又有哪些呢?对于房产税的税率问题,相关的负责人还介绍,一些独栋的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的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一些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的住房,税率一般都为0.5%;还有一些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一般为1%;同时还有一些4倍(含)以上的住房,税率一般为1.2%。同时,税务部门还解释,纳税人应该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相关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一般是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的住房,免税面积一般是100平方米;还有“三无人员”第二套的普通住房也是没有免税面积。自从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后,具体的征收办法都是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很快,上海还有重庆就公布了房产税的细则,重庆房产税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5%-1.2%,上海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6%或者是0.4%。试点政策还没有在全国推广。

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规定了试点的区域、征收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算方法等条款,新修改的政策关于征收对象购买房产的条件,已经将第二套修改为第一套及以上的住房,相当于扩大了征收的范围,对购房者有了更多的限制,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拥有住宅的人群,对于其房产的面积数有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


·一、二手房已经过户还会有纠纷吗?
    一、二手房已经过户还会有纠纷吗?二手房过户后还可以存在相关经济纠纷,特别是对于水电费、物业费等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结清水表账单。注意问下原业主是否已经将水费结清了,有无拖欠的水费等,较好看下最近一个月的水费账单收据。因为按照自来水公司的相关规定,凡逾期未缴纳水费的,加收滞纳金,如经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2、看下电表情况,电费...


·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
    在共同出资买房的时候,最好是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然的话日后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当然,要是只能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话,则此时另一方最好能够提供买房的出资证明,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到底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的出资证明有哪些 根据购房条件的要求,购房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因此,在收集买房出资证明时,需要按照...


·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本来住房公积金除了购房时可以使用外,租房、装修房屋时也可以使用,而且离职、退休的员工满足条件的话,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租房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公积金的所在城市就不能有自住房且有租房支付房租的需求,而且还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才能提取。我们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租房的话,如果租的是公租房,那么是可以按照实际房租的支出来全额提取的;如果租的...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其中房产可以说就是价值比较大的了,双方肯定都是想为自己争取,由此产生纠纷、争议就是无可避免的了。不过,在法律上夫妻离婚了产权房要怎么分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一、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是多少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3、关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


·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
    一、公民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