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重大事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重大事项有哪些?

每家公司在经营发展中都会发生一些经营策略或经营方向调整、影响公司利润和效益增长、甚至涉及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所有者,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和表决权,对于一些影响特别重大的事项,公司还应向社会公众披露,那么,公司法重大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重大事项一般是指影响公司内部经营方面的问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重组、并购等,等事情确定后会复牌。

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种: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

4、应当报告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包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11)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5、应当报告的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条第4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6、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7、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公司业绩预报、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9、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0、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11、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报告: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末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足额坏账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1)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

(12)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12、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13、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14、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15、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6、中国证监会股票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提出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1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18、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19、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20、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1、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2、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3、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

25、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6、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重大事项有哪些的问题,主要包括董事、监事和股东三会的重要决议,资产变动、投资担保等应报告的事项,原材料、劳务销售等关联交易,金额或资产值达到规定标准的法律诉讼,涉及利润效益和所有者权益的事项,股东结构出现重大变动,以及公司章程或部分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动的事项等。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一、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商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其特征主要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类型以及人数的会有不同的公司,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章程中,对于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是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以及法律规定的,因为公司法人变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由于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相应的手续材料也是不相同的,我们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为您详细介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第四、有限...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国民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和公司旗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国国家法律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以及公司运营模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章程,从而来保证公司能够在运营过程中平稳发展,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股权投资是经济交往中比较常见的投资形式。投资股权一方面要求双方进行股权的转让与受让,另一方面还要求受让方有权获得股权产生的一切经济利益。与其他投资方式相同,股权转让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主要为六种: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的权利和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红利的分配权、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分配权六种。 二、这六种权利限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