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都是民事纠纷,如果是民事纠纷更多的解决办法就是商议解决,因为民事纠纷带俩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对于受害者的损失也不是很大,但是犯罪行为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需要严厉惩罚,那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是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是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四是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二、 分类

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与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在认定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区分为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

1.具体要件

具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从刑法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看,有详有略。对于那些犯罪性质较明确,立法者认为不需要对犯罪构成作详细的描述就能界定的犯罪,规定的较为简单,例如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的描述就非常简单。而对某些难以简单的犯罪,则表述得较为详细,例如,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这就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有相当大的分歧:

(1)二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件;

(2)三要件说(老版本),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

(3)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4)新理论: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3.选择要件

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般的犯罪对犯罪主体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能成立,但刑法上有一些犯罪则要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才能成立。如渎职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又如,犯罪的时间、地点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有一些特定的犯罪以一定的时间、地点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犯罪,刑法规定必须是在禁渔区、禁渔期、禁猎区、禁猎期这些特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才能构成。

我国的法律是保护每一个合法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但是犯罪分子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将会给他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对于犯罪行为的说明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旨在能够最快的处罚犯罪分子,保护受害者。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拘留天数为十五天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哪些犯罪构成行政拘留?
    哪些犯罪构成行政拘留?只要构成犯罪都不会按行政拘留来进行处罚;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
    一、深圳醉驾直接放掉还会被判刑吗?深圳醉驾直接放掉可能还是会被判刑的,因为交警将醉驾的司机放行而没有采取措施将其关押可能是因为情节不是严重,让司机回去等待通知和处罚。醉驾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当事人会承担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如果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是可以暂时不被关押,等候法庭审理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传唤和拘留是不一样的,其实有些情况下,法院对案件的当事人下达传票,这也是传唤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收到我国执法机关人员的传唤的话,应该及时的配合执法机关人员的工作。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传唤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权相关法条是什么?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 疑人...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往来其他国家,我国有着严格的标准。公民如果要出境,应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到出境证件之后,方可合法离境。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组织或个人偷越国境甚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为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境证件,这些犯罪行为实际上被统称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那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有可能争取到法院对自己判处缓刑的这一结果的话,不排除将来当事人是很有可能不需要再继续坐牢的,因为缓刑属于我国刑法制度当中比较轻的一种,简而言之又称为暂缓执行。所以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违反我国的刑法以后试图向法院争取缓刑,不过法院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缓刑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做出缓刑判决的。一、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适用条件: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一、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盗窃案的侦破流程: 1、首先受理登...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