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欺骗他人并且以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是会构成诈骗罪,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如果想要报案的话需要如何进行,那么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诈骗罪报案材料范文

公安局刑侦法治处:

报案人特向贵处举报被举报人李××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报案人:

被举报人:

二、涉嫌犯罪事实:

20××年××月××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李××利用是报案人朋友的身份提出他最近承包了一土建工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我借款×万元给他,许诺事成之后付×万元的利息。我信以为真,将自己在工商银行××支行开户的×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一张交给李××,李××保证信用卡借期一个月最迟7月底归还,本月透支的钱由他人本人清偿,支付×万元利息给我。事后李××便拿走信用卡,在此期间李××多次透支信用卡。借卡到期后,经报案人多次催讨,但犯罪嫌疑人李××拒绝归还信用卡,并说他消费他还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李××利用从报案人手骗走的信用卡多次冒充报案人的名义到处消费透支,报案人在接到银行催款短信后,多次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信用卡并清偿透支款。特别20××年××月以来报案人多次接到银行要求清偿信用卡透支款通知后,才感觉事态严重,经过查询我被犯罪嫌疑人李××骗走的信用卡被恶意透支×万元以上,截止20××年××月××日加上滞纳金合计为×万元。报案人多次打电话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骗取的信用卡,并终止恶意透支的行为,清偿银行透支款,但犯罪嫌疑人以信用卡持卡人是报案人为由,说犯罪也是报案人犯罪相威胁,报案人不懂法,一直不敢报案。但报案人认为李××非法持有报案人的上述信用卡在中国地区进行套现、消费等,将钱款用于个人花销,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综上,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报案人信用卡后,冒用报案人名义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他的行为是典型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李白的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同时,犯罪嫌疑人李××于20××年××月××日左右以谎称他承包土建工程借款,但事实他根本就没有承包任何的土建工程,骗取报案人将自己的×万元的信用卡借给他,犯罪嫌疑人李××骗取信用卡后恶意透支钱款完全用于个人消费,让报案人承担不还款的法律后果,报案人认为李××以上行为是典型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李××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此致

报案人:

20××年××月××日

附件:

1、报案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银行透支记录

3、催要信用卡的短信记录

4、报案人与向李××追讨信用卡以及要求清偿透支款的短信记录。

在这里首先我们要告诉您诈骗罪报案书的内容需要写清楚报案人以及被报案人,其次就是要写清楚犯罪事实也就是被报案的事实。最后还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专业律师。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 一、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能不能放人,要看具体的案情。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没有放人,家属可以去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一、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中具体的犯罪行为。至于行为是否实行完毕,不影响犯罪未遂的成...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 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发表做铺垫的。但我今天所讲的质证目的,不是指这个大目的,而是指我们在对单份证据进行质证时的目的。 2、质证顺序必须要明确 这里所指的质证顺序,不是指广义的质证顺序,而是指我们在质单份证据的...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概念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是指明知是走私...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
    有关犯罪及犯罪构成问题的要件有哪些?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件所组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要件之中又包含若干要素(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易言之,若干要素组成一个要件,若干要件组成一个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件的简单相...


·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入户盗窃罪就是以盗窃为目的进入他人家庭,并在家里实施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是极易转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常见的多为携带凶器)就转化为入室抢劫罪了。 二、司法解释 “在户盗窃”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其他入罪标准的,也要按盗窃罪定罪量刑。入室盗窃和入室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