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工伤导致员工死亡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对于家属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当事人确实是因工伤致死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和其他级别都是有区别的,毕竟是属于最严重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范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分配原则: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工伤死亡的赔偿内容是比较多的,首先丧葬补助金是主要按照上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补偿、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的补偿标准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补偿、其他根据年龄不一样,补偿比例也不同。此外,还包括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工伤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不算。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期间发的工资是不算在工伤赔款里的。具体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因病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然后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及工薪福利等具体时间;在然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明细;最后甲乙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盖章就可以了,然后合同立即生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赔偿分别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出去,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完成。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大,里面的建筑公司也鱼龙混杂,有的建筑公司管理不善,采取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原材料,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导致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业主一旦发生房子有质量缺陷,要站出来维权。那么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和您讲一讲。一、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各地都有建筑主管部门,它们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控。...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


·被隔离的员工疫情期间可以被辞退吗?
    被隔离的员工疫情期间可以被辞退吗?实施隔离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因疫情防控有关因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职工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隔离、紧急措施结束。二、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相关...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