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危房一般是指较为老旧的、有可能发生倒塌等危险的房屋。危房对于居住在内的住户来说十分危险,因此,政府会组织相关的机构对一些较为老旧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确认为危房的,需要进行重新修建。那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危房鉴定方法是怎样的?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二、危房的范围

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7、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三、危房如何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许多危房由于年久失修,其承重结构已经不足以支撑房屋,因此极其容易发生倒塌等危险,对于此类危房,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重新修建,排除险情之后,才可以重新居住。需要注意的是,认定为危房是需要相关部门鉴定的。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


·购买商品房该怎么避免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开发商却因为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及施工进度控制失控等种种原因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行为。如果出现了逾期交付的情形,出卖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履行及时告知义务。若没有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就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来计算买受人的实际损失。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这类纠纷大都是因为所开发的房产不符合交付条件,而...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一方买房未取得产权等等情况。下面就分情况...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或者就算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但是由于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比较大房屋成本比较高时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也可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出租房屋。再者,如果房屋被租人已经另有住房,而导致承租房屋长期闲置或者在房屋出租人故意将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并且拒绝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收回房屋。1、而如果房屋承租人在上面所述...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二手房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的过户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很多人对于过户的具体规定并不了解,那么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的意思是确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房产确权纠纷,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问题,选择起诉,那么法院就会收取诉讼费。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


·北京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有多少步?
    北京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有多少步? 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一步: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 《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在购买住房前,应向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资格的审查。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 1. 家庭成员身份证 2. 婚姻证明 3. 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