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准备哪些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当接受医院的治疗后,城市员工由所在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的情况进行鉴定。其鉴定后的结果是认定工伤等级的重要依据,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的材料方便您的理解。

向浦东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按劳鉴委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的地点是在 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浦东南路3995号 联系电话:5874428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上述内容中,我们能清楚的了解到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当然工伤鉴定的步骤是由劳动法所规范的,我们应当按照院方给出的工伤等级鉴定来提出明确的申请,所以要及时了解相应的法律规范才能准备的充分。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地区,辅警的工资福利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下苏州辅警工资福利。 一、什么是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虽然连在一起,但性质不同,内容也不同: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在员工生病期间除了可以用医疗保险支付费用之外员工生病享有的待遇还有哪些呢?下面请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怎么算?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怎么算?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简单的对建筑工程进行装饰装修,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完成验收以后,您在进行使用的时候,也会对其进行装修。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装修的质量也是有验收规范的,那么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除非面临特殊情况。那么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


·公司停业辞退员工通知时间多久
    公司停业辞退员工通知时间多久 一、公司停业辞退员工通知时间多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 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调提供证据的本身行为,所提供的证据不一定真实。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