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肇事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没有留在现场配合对事故的处理,那就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那之后对其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但其实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并不会认定过程逃逸,那就法律中规定的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按《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4、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实践中,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离开了事故现场,那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这样就会对当事人不公平。自然,经过专业认定确实属于逃逸的话,此时就可以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肇事者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赔偿比例怎么划分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此时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来处理。而此时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就可以确定当事人对事故要承担的赔偿比例。那这种情况下这个赔偿比例是怎么分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3、...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代理词,而这个代理词其实一般是有委托的代理人帮助自己书写的。那究竟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赵某某女士的委托和特别授权,指派王...


·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受伤不严重,意识清醒,就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能被动,以避免肇事人逃逸后无法找到肇事人等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出现。具体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怎么做 1、如果没有报警的立即报警; 2、迅速记录、复制肇事者及其所驾驶车辆的相关信息,比如:肇事者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肇事者...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一、对于一般醉驾罚款怎么交? 去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交通罚款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法定的交通罚款收款机构是指定的银行,指定的银行等收款机构对交通罚款只是代收,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若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2012年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万某诉刘某健康权纠纷案2012年6月9日10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某路,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左转弯行驶,万某驾驶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两车相撞,造成万某受伤。因刘某未按规定让行,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万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2023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都随处可见,不仅方便了人们,同时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出现了相关的交通法规,那什么是交通法规?有关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