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目前我国协议离婚的夫妻人数其实也不在少数。在夫妻协议离婚过程当中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的话,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除了抚养费、抚养权以外,另一方最关注的就是对孩子的探视问题。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一、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望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内容参考如下

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

4、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

5、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保证平均每周跟女儿共处至少三个小时的时间。

二、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对孩子的探视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经过协商以后,自己来决定它是时间。并且其实我国法律上对孩子的具体探视时间也是有所规定的,其实按照实际情况来说,既然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相信针对这些问题,夫妻是可以处理好的。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是放由子女自己生活,只是在子女需要时给他们钱,但对该子女平时在生活、学习上没有任何照顾,对其身体、心理成长也没有关心,教育的;抚养就是要父母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父母对其子女的生活、学习、精神各方面全面的照顾,就像亲生子女一般;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法律上虽然规定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就可终止,但关系的确定也要综合...


·当事人重婚群众报案受理吗?
    当事人重婚群众报案受理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遭受或者发现犯罪行为时,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群众举报重婚罪的,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结婚一个月女方起诉离婚怎么办?女方提出离婚只能进行应诉。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有的人在与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之后,有觉得协议中的内容对自己不利,因此就想反悔不认账。那么此时从法律角度分析,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也不能忽视...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为了保护在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况下,过错方需要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赔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在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一、失去抚养权意味着什么? 离婚时,放弃抚养权意味着孩子由对方抚养,自己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有如下情形,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
    对于两口子打架算家暴吗?不一定构成家暴,如果夫妻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家暴,如果一方动手而另一方被打的,就涉嫌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说两人结婚后靠合法途径所获得的收入和该收入所转化而来的财产和相应的财产权利。其中主要包括夫妻一方或两人工作所获得的酬劳;两人或一方靠种地、养鱼等所挣得的钱或靠做生意所收获的利益;夫妻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夫妻一方或两人先前财产所得的收益如一方结婚前就购买了彩票,但婚后才抛售而产生的收益;两人或一方所得的公司或单位补贴住房的钱;两人由公司或单位所买或者自己买的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