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线电设备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使用者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才行,而且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如果使用者违规操作,扰乱无线电通讯,带来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保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国务院于 1993年9月11日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无线电通讯攸关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任何有碍无线电通讯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其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站(台),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的行为会干扰无线电通讯的正常进行。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构成本罪。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综上所述,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破坏的我国的无线电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分为两个档次,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情节十分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罚。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包庇罪和伪证罪,可能很多人都不太区分的清楚,毕竟很多时候作伪证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包庇对方。那到底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又是如何定义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伪证罪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


·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的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的规定是什么?轻微伤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说造成轻微伤的伤害类案件就属于治安案件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多数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但既然聘请了律师的,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用。到底我国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缓刑撤销程序因缓刑被撤销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一,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很多情况,伤人造成的伤害结果都是不同的,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不同的结果可能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可能只是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是刑事责任。那造成的是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伤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


·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