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正常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单位进行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当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贷款人就是非常重要的。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也是能够作为公司的代表人进行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现场调查,并提供经营场所出租缴费或房产证明),且经营的项目合法。

2、正常经营时间满一年,部分贷款机构放宽要求,需要满6个月。

3、经营状况相对比较良好,具有稳定的营收能力(需要提供近半年的对公流水做佐证)。

4、借款主体责任人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5、还需要在贷款行开设存款账户。

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只要有营业执照就能办到贷款,除了要求满足上述的条件外,对营业执照本身也是有要求的:

1、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一般的贷款机构要求6个月以上,商业银行要求是不小于1年,而外资银行更苛刻,要求3年以上。如果涉及到营业主体过户(企业或个体户转手过户给另一个企业或个体户),要求法人变更必须满一年。

2、名称与经营范围,贷款机构也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由于受到各类政策的影响,贷款机构一般设有禁止与限制性的行业,如果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经营范围恰好体现出了这些行业的话,贷款也是不容易通过审批的。

3、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有时候也是很重要的。注册资金也能体现出企业或个体户的硬实力,自然是越高越好。有些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甚至会提出注册资金不低于多少的要求。

三、营业执照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近三个月税票;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

5、近 3月上下游合同;

6、销售票据或增值税发票;

7、最近半年对公流水;

8、近1 年的财务报表等(经营性贷款必要资料, 也可做消费贷款的佐证)。

四、营业执照贷款一般流程

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咨询营业执照贷款办理事宜;

2、 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贷款相关资料,并提出贷款申请;

3、 等待银行或小贷公司审核,如果审批通过,则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如果是抵押贷款,则还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即可。

五、营业执照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的高低往往并不固定,这与借款人的综合资质有关。不过,按照普通的经营类贷款的案例来看,营业执照贷款利息一般在2分左右(月息2%,对应24%的年利率)。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公司法人在为公司进行贷款的时候,最主要的要求还是针对公司本身来说的。因为毕竟公司贷款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往来,要求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正常营业时间为一年,经营状况比较好的,这样才可以顺利的贷到款。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一)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一、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包括什么 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公司债务清偿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一、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是不会还借条的; 借出现金后借条已经记账的和没有记账的分别处理: 1.借条已经记账,借条作为附件不能抽出,还款时开还款收据就行了。会计分录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2.借条没有记账的,用因公事出支的单据报账后冲抵借出的现金,抽出借条,由借款人销毁,视为没有发生借款业...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怎么起诉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的部分条款有哪些 ?当我们对于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异议的时候,是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自己的异议的。那么,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部分的条款有哪些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中包含哪些执行异议之诉的条款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置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