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实施行贿犯罪的认定为单位行贿罪,个人实施行贿犯罪的认定为行贿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行贿主体究竟是单位还是个人,要认定起来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那到底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第一、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 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第二、归向不同: 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个人行贿罪论处。第三、情节标准不同: 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而个人行贿罪的追究数额起点是1万元。二、单位行贿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文即是刑法关于单位行贿罪怎么判的具体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理论上来讲,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不难区分。但实践中,要区分单位中自然人的行贿行为到底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仍是很棘手的问题。单位行贿罪的最高刑罚是三年有期徒刑,而行贿罪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因此区分清楚是单位行贿罪还是个人行贿罪是非常重要的。关于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若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 【放纵走私罪】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涉嫌放纵走私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绑架罪的认定是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有关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判几年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一般判几年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瞄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一、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二、怎么提出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聚众淫乱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对一些淫秽物品,是不允许进行传播的。但是当今时代的好多人不仅不进行遏止,甚至还会存在聚众淫乱的这样一种行为,聚众淫乱,已经严重的触犯了我国的刑法。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聚众淫乱罪司法解释是什么的问题。 一、聚众淫乱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关于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但根据《刑法》中对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规定,犯聚众淫乱罪的应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动产是否为遗失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将作...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
    发现妨害作证罪如何报案?发现妨害作证罪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二、妨害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