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加班是每一个工作者痛恨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去加班来赚取更多的钱,而在重大的节假如果还是在加班就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可以得到高额的工资来作为补偿,那国庆加班三倍工资文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今年中秋节、十一假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市民如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班工资需要分为两类计算。昨天,相关部门公布了2020年中秋节、十一休假期间加班工资的支付方法。据介绍,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10月1日(中秋节)、10月2日、3日、4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10月5日、6日,10月7日、8日共4天为休息日。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中秋节)、10月2日、3日、4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5日、6日,10月7日、8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二、相关链接1.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关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2.法定节假日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不能倒休。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我们发现一个公司的发展直接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员工的工作状态有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在生活中是时常遇到的情况是加班,按照法规在加班的状况下会拿到比平时工作高三倍多的工资,从而来确保工作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有些用人单位违规操作,并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对于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如果后期发生劳动纠纷,职工必须首先得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经过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确定劳动关系仲裁,那么,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保险,也就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一、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属于延迟复工期,延迟复工从法律定义来说,并不属于春节法定假期,而属于停工期。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由于其特殊性,从业者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如劳动者会由于长期在粉尘较多的环境下工作而出现与肺部功能受损相关的疾病,这些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中作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


·员工的病假是否计入医疗期?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医疗时,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省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