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随着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国际贸易数量大幅度增长,其中国际技术转让就是重要的一块内容。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并不清楚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签订过程的主要内容,如有效期等。那么,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定义: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自己所拥有的技术跨越国界地转移给技术受让方的书面协议。据此协议,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技术的使用权,准许受让方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技术,向受让方进行技术服务或传授技术知识,并收取使用费;而受让方取得技术使用权,得到技术知识,获取技术服务成果,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并给付合同价款、使用费或其他报酬。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1)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技术所有权的转让。按合同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转让方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订立的合同。按合同约定转让方格专利申请权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并成为新的专利申请人。(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合同。三、特点:1、双务、诺成、有偿。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2、内容涉及面较宽。3、履行期限较长。4、法律制度较复杂。四、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国际技术转让比一般的商品贸易周期长,合同往往是一些连续性较强的长期合同。大多数情况下,技术转让方不但要交付必要的技术资料,而且还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证受让方能够生产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此外,由于技术转让合同大多采用从利用技术的利润中提成的方式计价,合同的期限直接与受让方掌握的技术水平、生产进度和规模、转让方的收益有关。因此,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期限较长,一般在5~10年之间。以上,就是关于“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简单回答。总体而言,受技术水平,生产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较普通国内合同有效期要长,一般而言,在5~10年都是有效的。虽然有效期较长,但我们也不可以掉以轻心,从而超出有效期,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许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庭听证的步骤和程序,他们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说什么。然后,我将简要介绍法庭审判的程序。在开审前进行准备和听证。书记官在开审前,必须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在法庭上宣布法庭纪律。审判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法官或者审判长宣布审判,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询问当事人对对方的身份是否有异议。在正式的听证会上,原告首先陈述索赔的事实和理由,然后被告作出回应。如果有第三方,第...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
    民法总则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1、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有的人还遇到过。在对合同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比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二、相关内容拓展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一、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如何保存合同纠纷的证据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纠纷中,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关乎着当事人能否在纠纷诉讼中胜诉的问题。在合同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那么,应当如何保存合同纠纷的证据的?当事人要想在合同纠纷中有效维权就要选择正确的纠纷解决方法,而解决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方法?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如何保存合同纠纷的证据 举证责任决定的是当事人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当事人保存证据的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