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兼并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企业兼并是弱肉强食法则的一种体现,但商业社会一切以利益说话,兼并合同纠纷并不少见,通过收购形式达成对另一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常企业会以企业合并的形式达成兼并,同时各项债权债务也正式达成移交,这也正是在企业兼并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之一。
一、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应当注意区分企业合并与企业兼并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如前文所述,企业兼并是企业合并的上位概念,企业合并是企业兼并中企业结合最牢固的形式。以收购形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属于企业兼并,不同于企业合并,两者主要区别在于:(1)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形式,属于企业股东行为;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2)企业控股不发生被控股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企业合并导致被吸收企业或者合并各方(新设合并)主体资格消灭。(3)企业控股的法律后果仅为被控股企业股权发生变动,该企业资产和负债不发生转移。企业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可不经清算而消灭,消灭的企业资产和负债概括性地转移至存续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企业兼并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一35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明确了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人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有关兼并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一应按照处理民事纠纷的条例来,兼并其他企业的公司要同时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需要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否则等到法院强制处理的时候无疑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发展影响。竭诚为您服务。



·合同诉讼证据应该如何保存
    在有关合同的诉讼中,证据是极为重要的,证据充足能促成案件的胜诉,反之,则可能会使案件败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合同诉讼证据究竟应该怎样分类呢?此外,在实践中,关于合同诉讼证据应该怎样保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的具体的阐述。 一、合同诉讼证据怎样分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


·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关于购销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版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赠与合同 1、含义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必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


·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实践中有些人在保管他人财产将他人财产出卖,或者是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一方擅自出卖无权处分的财产,其所订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无权处分,即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财产,其类型可以包括出卖他人之物、出...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什么是非要是合同 ...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