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作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至三万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节,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据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本罪是数额额,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本罪,侦查机关才能予以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作为起点,具体的数额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依据。
3、定罪标准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另外也侵犯被害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如人身权、隐私权等等;但是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者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提供财产性利益。取得财物的时间可以使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是限期交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若行为人进行威胁或者要挟,目的是要求对方偿还欠下的正当债务或者履行义务,则不构成本罪,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做一个参考。敲诈勒索罪是我国严厉处罚的犯罪,要是你目前不幸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建议你登陆网站委托你本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立功减刑量刑标准是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立功的开始时间如何确定?理论界与实务界似乎形成共识,即犯罪分子“到案后”方可成立立功。...


·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会批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方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刑事谅解,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引诱容留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引诱容留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引诱容留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
    当事人因为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的规定而被行政机关决定以拘留的方式进行惩罚,其中如果当事人出现了不能立刻被关押的特殊情形就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暂停拘留的执行,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学习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法条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诈骗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时候,除了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外,同时还要判断具体的诈骗金额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目前在我国,行为人诈骗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金额多少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啥意思?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啥意思?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暂时不用服刑了,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两个月满以后这个拘役一个月的刑罚就不需要再执行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二、缓刑的适用范围1.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但这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他的处罚。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