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那就要申请进行注册,在被授予了商标权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现实中,通常说商标转让其实也是指对商标权的转让,这种情况下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不过当事人该如何对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二、商标转让需注意什么

(一)转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在进行商标权转让的时候,除了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此时就会需要用到商标转让合同,因此转让商标权的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而对司法实践中因商标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什么情况下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什么商标可以成文驰名商标 很多创业者都会疑问:为什么驰名商标注册也不行呢?驰名商标对于很多需要宣传品牌的创业者来说十分重要,但是驰名商标注册条件十分苛刻。我们提醒您,驰名商标并不是你想注册就能注册的。 一、驰名商标是从普通商标来的 只有一定的规模或实力的才能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   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申请商标有哪些
    申请商标有哪些技巧 需要注意什么申请商标可以说是很专业的,同时我国对申请商标也是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其中就要求有一些东西是不能申请为商标的。而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只有申请让自己的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那么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那现实中,申请商标有哪些技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商标名称几个字好 商标文字通常都是两个字,但如果能用三个字的,我建议用三个字,因为三个...


·商标侵权起诉法院会管辖吗?
    商标侵权起诉法院会管辖吗?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管辖(一)级别管辖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二)地域...


·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
    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 一、专利侵权证据怎么收集 收集证据、核查事实 一项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完全要靠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 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难。 书证--一般应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证明专利权人有专利权,如:专...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二、转让专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1、专利实施和实...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