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4、主观要件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
二、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6)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7)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8)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其实是有很大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还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真的构成犯罪,并且还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定罪处罚。就《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来看,要求非法行医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此时对行为人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国针对医疗事故进行了等级上的划分,而且只要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院方和患者总是针对医疗事故赔偿款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现在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我们就以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来帮您了解一下。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删除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条款,即删除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 1、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医疗行业一直都是个很火的行业, 由于假药的盛行,签定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就成了购销双方的法律依据。有了医药公司购销合同就可以更好的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相关知识。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市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为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一起用吗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全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主要是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的规定。虽然该办法制定的年代已经比较久远了,但如今仍是在适用。那么您知道该办法都作出哪些规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


·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
    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一、个体门诊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好此类案件与以往医院为被告的传统医疗纠纷不同,在审理过程中呈现“三难”。1、取证难。患者在个体诊所就医,往往没有病历,收费无标准且没有票据。2、鉴定难。由于病历及诊断过程的不规范以及有时当事人不愿承担较高的鉴定费,造成鉴定难,导致案件处理难度大。3、调解难。纠纷发生后,双方矛盾尖锐,特别是造成患者死亡、严重残疾的,调解相当困...


·个人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五)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