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商标侵权不仅会对相应商品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还会对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实践中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无疑要考虑上述四个基本要件。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到商标侵权行为自身的特殊性。具体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下面详细介绍:
(一)有违法行为存在
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
(二)有损害事实发生
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某种假冒名牌的酒,质量很差,消费者饮用后,会误认为某种名牌酒的质量下降了。这就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新《商标法》将原法第38条第(2)项“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明知”删除,即取消了认定此行为侵权的主观构成要件,确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实践中的行为必须要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那么才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其权利所有人则对他所有的知识产权享有质押权。而质权登记就是行使质押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专利权部分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能不能转让,还需要经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途径进行,但具体说到著作权转让的方式上面,可能大多数的人就搞不清楚了。那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著作权转让的方式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包括什么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身为著作权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中,发表权、署名...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的很多专利技术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在日常运营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这些知识产权是要被员工所使用的,员工可以使用,但是没有权利私自利用知识产权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将企业的知识产权外漏。所以为了避免知识产权被侵犯,很多企业都和员工签订的有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因此下面要带您了解的内容就是,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应该怎么写? 员工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什么样的作品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一、注册商标已过续展宽展期还可以续展吗? 是可以续展的; 1、国家为了消除无效商标的市场影响,额外给了一年的保护期,应立即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软件操作说明书一定要图文并茂,文字描述详细准确,对软件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