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房价在日益增长,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就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避开外界一切干扰,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房屋质量出问题就会影响使用者的权益,那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是什么?
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还你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当然,对于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二、相关法律知识: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如今的社会法律已经非常重要,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房屋问题也是一种侵权问题,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生命安全,遇到后要及时的去解决问题,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现在很多合同的内容都包含了违约金条款,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违约金并不能随意要求过高,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都需要问什么? 1、问价格 绝大多数购房者买房关心的就是价格,在售楼部需要了解的除了均价,还有单价和总价。均价是指整个楼盘的房屋单价,单价一般是指某一个户型、楼层的房屋单价,总价是指总房款。由于户型、楼层、位置等因素有所不同,房源的单价也有所不同,总价有时候可能会相差很大。 2、问房源信息 可以向售楼人员咨询房屋户型特征、套内建筑面积的大小、装...


·对于房屋租赁的合同
    对于房屋租赁的合同,按照《民法典》里面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也就意味着租房合同会有到期的时候,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进行续签。那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合同解除,租客从房屋里面搬出去。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继续使用怎么算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后会让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实行产权调换,可以折算成货币进行作价补偿,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4、...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
    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全国都在房价逐渐提升,也就造成了现在很多人为了工作的机会,为了孩子学习的发展等都会选择租房居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直到发生问题时,很多人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在签合同时就搞懂租房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关于租房合同协议书填写格式。 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
    一、老人遗产房子如何处理?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4,如果老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