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您地位都是平等的。所以买方有买与不买,买此产品而非彼产品的自由,卖方也有卖与不卖,卖高卖低的自由。但是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强买强卖的现象,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那么一般该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 一、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服务而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强迫交易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强迫交易罪的重点在于认定强迫交易行为,而强迫交易行为表现多样,常见的有: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自然人触犯强迫交易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所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最好请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合法财物受损。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1、无照驾驶: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拘留15日。摩托一般是800-2000; 2、驾驶无证车辆:罚款200-2000,拘留15日...


·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是会涉及到开发商交房这一环节的,经过了购房者的验收之后,才算完成交房手续。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交房陷阱。那么常见的开发商交房陷阱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 1、逾期交房 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现在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车主同样也要买的必需品了,车险给车子添加了一层保护,但是购买车险时有很多的车险种类可以挑选,划痕险就是车险中的一种,那么如果购买了划痕险,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1.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的物体发生碰撞或者剐蹭造成车身损坏,不属于划痕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临时工往往是指那些非正式雇佣的劳动者,一般是一天结一次工钱。对于,这样的劳动者,单位是否有必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临时工又是否要缴纳社保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