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中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也只有他们才有权利对公款进行挪用了。当然,这样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那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地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人、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二、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后,对被挪用的公款使用去向和用途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活动范围。非法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如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走私、贩毒、赌博等。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活动,不仅要看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还要看该行为是否实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非法活动的司法认定,应建立在对社会一般人适用标准的基础上,而不能采用适用于特殊人群的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在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之后,相信您此时也已经知道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了吧。如果是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话,此时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而要是挪用公款用来进行营利活动的话,则要求数额要达到10000元才行。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4、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民...


·企业托管的债权债务的流程
    企业托管的债权债务的流程 一、托管团队的比较与委托 选择托管团队是一件极其慎重及严格的事,不同的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托管模式,根据委托方对企业的诉求,可以从三种托管模式中选择 ①政府托管 ②银行托管 ③机构托管, 一般政府托管是根据委托方企业的状况进行处理,基本做法有收编、拍卖、关闭、转让等操作手法,可以根据委托方的需求进行选择。银行托管模式是指银行受其他债权人、股东或政府的委...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


·刑诉法扣押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只有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一些物品进行扣押。并且扣押也必须是和案件有关的物品才可以,在执行扣押的时候,需要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遵守刑诉法当中对于扣押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整理了一下刑诉法扣押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扣押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 当查...


·遇见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遇见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一、遇见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不是故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委婉的方式进行提醒一下。 二、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 一、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的基本形态和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纳,如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四种状态,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


·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多少年?
    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多少年?犯罪分子诈骗骗取银行贷款判刑的年限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是有着不同标准的,一般在十年或者无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