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形成高效率的网络,整体服务于我国的运输行业。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自检是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项基本措施,自检工作开展于工程验收之前。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一)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认证后方能掩盖。

4、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要复工时,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二)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


1、目测法。其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墙面粉刷质量应是:表面无压痕、空鼓,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平整,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工人操作是否正确等,均是通过目测、评价。

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检查项目,如水刷石、干粘石粘接牢固程度,地面有无起砂等,均通过摸加以鉴别。

敲,是应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根据声音的清脆和沉闷,判断属于面层空鼓或底层空鼓。此外,用手敲如发出颤动声响,一般是底灰不满。

照,对于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反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如门框顶和底面的油漆质量等,均可用照来评估。

2、实测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断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的手段,也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

靠,是用直尺、塞尺检查墙面、地面、屋面的平整度。

吊,是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

量,是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

套,是用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角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等项目的检查,对门窗口及构配件的对角线(窜角)检查,也是套方的特殊手段。


二、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源头控制


首先,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控制要从工程设计方面入手,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其次,工程设计方案除了要确保结构的稳定性之外,还必须具有可实施性,也就是说要综合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气候特点以及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使设计方案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最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作好后续的服务跟踪工作。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在设计阶段不可能面面俱到,很多问题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现,如地质变化、自然灾害等。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遵循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进度、节约成本而降低设计要求。

(二)加强过程控制


公路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监督各单位应各负其责,相应履行工程设计、施工控制、质量监管、监督审查的职能。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主要是现场质量检查,包括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登记以及成品保护检查。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小心让人身受到损害,而此时具体的损害包括了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那要是职工因工致残的话,法律允许职工可以申请进行调岗。不过职工因工致残的该如何调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评定级别高低,或多或少都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工作岗位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安排。《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


·一、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签订申请模板包括的内容有:职员诸如身份证等信息、单位的经常居住地、劳动合同的期限等,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期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工程,为保障战时人员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可以防备敌人的袭击,支持者人民战斗知道胜利的工程。青岛市就存在人防工程,所以有不少青岛人就好奇,在和平时期该怎样进行管理和收费。就来为你介绍一下“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实施办法的内容”。 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的内...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正规的公司中,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并且得到了工伤补偿申请的通过,那么工伤赔偿中的也包括了护理费,根据工伤的严重的程度来衡量护理费用的多少,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解释下关于最新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这方面的知识。 1、工伤赔偿中的护理费标准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的时候会辞退部分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投诉,关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条文。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 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计算表是怎样的?一到十级工伤赔偿...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原因造成劳动者没有去上班,并且也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可能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同时也可能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出现其他问题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没上班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