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不仅意味着一段婚姻因为各种原因走到了尽头,更是牵扯到了财产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离婚的夫妻双方更是慎之又慎,夫妻共同财产自是不用多说,但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就带您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
就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无论是婚前财产或者是婚后财产,双方均可以达成分割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干涉当事人如何分割。
2、诉讼离婚,双方对财产的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于婚前的公司,原则上是不予分割的,因为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公司的经营所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就经营所得进行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
二、婚前财产分割的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综上所述,婚前公司财产分如何割应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对所有财产都可进行协商,可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离婚,婚前公司不进行分割,但是公司经营得到的利润,应对半分割。由此可见,婚前公司财产如何分割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建议您多多听从律师的意见。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18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的条件有: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由...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我国没有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现在新公司法实行的注册资本就是认缴制度。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没有,股东认缴时间是自行协商确定的,现在不做强制性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文件的详细规定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内地广袤的投资市场一直以来就不断的吸引着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都是设立的有分公司的,甚至还有一些外国的投资者直接把公司设立在了我国境内。这些外资企业毕竟和国内企业是在性质上不一样的,那么,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外商投资的公司与内资公司的双轨制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行是中国现行公司制度的...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在设立之初就要确定好,而日后也是可以就该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的,这就包括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情况。那么您知道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广州企业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1、提供真实的信息与证明资料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其他主体借款时不能有不实陈述、提供虚假资料、编造不存在的贷款用途等做法。如果企业在融资时向资金出借者实施了上述行为,一旦被资金出借者发现,可能会引发相应的刑事法律风险。2、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若需要向他人借款,应当与之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如果需要提供担保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