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各类繁多,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被大众所知晓,这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菌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对社会及群众造成严重的威胁。那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是什么?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二、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构成行为
1、罪体主体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行为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至于具体行为,刑法并未明文列举。因此,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罪的具体行为。客体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客体是传染病菌种、毒种。结果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结果是造成传染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这里的扩散,是指传染病菌种、毒种离开保藏、实验、运输的容器,进入其他范围,在一定区域内传播。后果严重,是指造成不特定多数的人体、动植物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损伤。2、罪责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传染病菌种扩散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3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而后果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后果特别严重,是指致使多人死亡或者残疾的等。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的主体一般是从事实验、运输这些病菌种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会由于过失将这些病菌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播,使该范围内的动物或人体发生一定的损伤,如果后果严重,如造成多人死亡的,会被加重处罚。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一、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诈骗罪24万要多少罚金?
    诈骗罪24万要多少罚金?诈骗罪24万罚金多少,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回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答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诈骗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量刑的起点为十到十二年,最重可以判无期徒刑。具体判多少,要看有没有自首,立功,退赔赃款,被害人谅解与否,是...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一、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话就有可能判缓刑,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诈骗行为,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是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呢?此时,需要考虑实际的犯罪情节,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什么是遗弃致死罪,应该怎么处罚?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不乏遗弃罪的案例纠纷。所谓遗弃罪是指有抚养或赡养义务人主观上抛弃到了没有自主生活能力的人,且会影响到被抛弃者的生命安全。为了使老有所终、幼有所样,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以求减少遗弃现象的发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弃致死罪应该怎么惩罚呢? 一、遗弃罪造成死亡的处罚 1、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羁押期限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新刑诉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吗? 一、申请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目前,我国约有4亿多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茁壮成长,直接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我国明天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虽然制定和颁布了诸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但是,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却缺乏相对完善的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都相继建立了...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6-25)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