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知名的注册商标可以让众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是消费者选择该项产品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就会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到底该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1)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情节严重是指: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主体要件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核心是认定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体来说: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仅仅将上述第(1)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行为处理。

2、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

(1)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所以如果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甚至与之相关的罪名时,最好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自己进行有效辩护,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个人的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的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和费用。这时,还有一...


·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有效期为10年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


·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作者放弃著作权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创业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