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法律将公司拟制为一个人,但公司并不能像一个自然人一样表达意志,故通过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来代为执行公司的意思。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自然就成了法定代表人关注的重点,下文就介绍了法定代表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通意见61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民通意见62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民通意见63 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个人公司法人代表需承担什么风险,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不用承担风险的,只要其尽了忠实勤勉义务,只有在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股东权利,或对损害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情况下,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东权利包括: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 一、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透过单一发行计划,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中期...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 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目标等。公司人格否认并非立法预设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偿的。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是什么 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或者是相关的财务等部门人员,我们可能会遇到企业型证爹转变得办理过程。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我们首先需要向有关的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出具相关的验资报告,重新编写章程,开股东会,进行相关的登报和报备工作。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具体需要哪些材料,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一、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一般是3到4周左右。注册公司的流程: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5个工作日)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