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老板怎么打官司?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老板怎么打官司?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老板怎么打官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是和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单位、组织称为法人,一般公民则称为自然人。法人打官司与自然人打官司基本一样,如果提起诉讼,也要递交起诉状。1、 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 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3、 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4、 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5、 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二、企业法人打官司应注意的内容1、在起诉状上,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即单位、组织行政上的主要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现住址及邮政编码等自然情况。2、要另外填写一份人民法院发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打官司,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诉讼代理人。 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在起诉书上具体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和邮政编码,便于法院与其联系。4、要另写三份《授权委托书》,自己留一份,委托代理人留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5、授权委托书要具体写清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可以由代理人单独去参与诉讼,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与其共同参与诉讼;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内进行的诉讼活动,对法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以上的这些信息,您可以对公司法人不是老板怎么打官司这个疑问有了一定的了解,它有五个步骤,写诉状、立案、开庭、判决和执行。公司法人打官司应该注意的一些内容有五个方面您若是感兴趣可以去了解一下,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在一个公司里面,看似董事长的权力最大,其实不然,因为董事长有的时候也会受到公司董事会的压制。其实董事会的成员基本就是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里持有股权的。不过,也存在个别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想要退股的。那么,根据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对于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要注意什么 股东要如何退股?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当持续不低于5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经营以下单项业务:(一)...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款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1、取消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限额。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要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完善的财务规划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缺乏资金支持的爆发式发展难以长久。因此,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多为上市公司。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一定条件后,为谋求更快发展,必然通过上市进入资本...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当繁琐,那么关于公司破产倒闭时要办什么手续呢?我们我们今天针对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产生帮助。 一、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倒闭,即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股东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